臺政文〔2019〕4號關(guān)于提請劉銳、李志華同志職務(wù)任免的議案
來源:縣政府辦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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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大常委會:
根據(jù)臺文〔2019〕4號文件通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guī)定,經(jīng)研究,現(xiàn)提請:
劉銳同志任臺前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志華同志不再擔任臺前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請審議。
臺前縣人民政府縣長 王俊海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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