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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臺前縣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來源:縣政府辦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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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縣先進制造業(yè)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縣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713號)和《河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省政府令210號,以下簡稱《規(guī)定》),做好2024年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工作,進一步提高我縣重大行政決策質量和效率,經(jīng)縣政府同意,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決策草案未經(jīng)合法性審查或者經(jīng)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壓實責任,把握時間節(jié)點,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認真做好決策草案擬定等工作,確保按時完成。

三、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全縣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實際情況,確需對目錄進行調(diào)整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提出調(diào)整建議,按程序報經(jīng)批準后公布。

四、承辦單位要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歸檔、妥善保存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證明材料,并將相關材料向縣司法局報備。

五、縣司法局要加強對縣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明確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導。

六、縣委縣政府督查局要對承辦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單位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附件:臺前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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